十年前我為內地的《瑞麗》雜誌寫專欄,其中一篇講述防曬膏所含的某些成分對生態環境有很大的破壞,令珊瑚礁生成濾過性病毒,並殃及海藻。當時有研究隊到過印度、泰國、墨西哥、埃及等熱帶國家考察,發現防曬膏中的紫外光過濾劑把珊瑚漂白,只需很少的分量便足以令海藻在18至48小時內從珊瑚中分解,而珊瑚則在96小時內被完全破壞。上年我才看到香港報章報道防曬膏會破壞生態環境的新聞,香港的美容及健康資訊太落後、太貧乏。
上月佛羅里達州帶頭建議禁止銷售含有破壞珊瑚礁成分,包括Oxybenzone和Octinoxate此兩種成分的防曬劑。禁止這兩種成分是不切實際的建議,這兩成分具防曬能力,不應被標籤。歸根究柢防曬膏是保護人的肌膚,不是以保護珊瑚為出發點,而且全球皮膚癌患者仍不斷增加。皮膚癌個案最多的澳洲,正加強教育人民要把塗抹防曬膏列入早上刷牙洗面常規的一部分。事實上,塗抹了防曬膏作水上活動,如游泳、潛水是沒有多大意思的,因為下水後防曬膏已流失,對抗紫外光的能力大大減弱。我覺得要保護海洋及大自然生態,首要從教育人民着手。做水上活動的人應要了解,接觸紫外光,尤其是水有反射作用,即使塗防曬膏,皮膚也必然要付出代價,要下水就索性不要使用防曬膏就是了。針沒兩頭利,任何事物有利有弊,不能因此而扼殺兩種具防曬效用的成分。目前單是美國市場上具兩種成分的產品多達2,000種,也包括唇膏及其他護膚品,因此禁止使用作防曬成分並不能根治問題。
不明白過去十年那些關注珊瑚被破壞的專家做過甚麼,如果十年前已開始教育人民保育,珊瑚就不至於今日的糟糕。人們最容易的方法莫過於把責任轉至防曬品的生產商吧。防曬膏歷史只有100年左右,儘管科學家一直在努力發掘更有效和安全的成分,但目前有效的防曬成分仍是寥寥可數,即使發掘出新的成分還有待時間考驗。